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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806

農田水利會改制升格為公務機關更能發揮專業效能 農委會持續加強與各農田水利會溝通

  • 發布日期:106-10-05
  • 發布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

       針對「全國農田水利會反延任反改制自救會」今(5)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訴求農田水利會維持現狀、會員自治、反對延任、反對改制一案,農委會表示,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規定,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對於農田水利會組織定位,多年來均有所探討,為蒐集其組織設計之意見,農委會於 105年10月20、21、24、26日分別於花蓮、彰化、嘉南及桃園農田水利會辦理4場意見徵詢會議,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廣納各界對於農田水利會組織定位之各項建言。

       農委會說明,目前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所賦予水利會之公權力不足,以致在業務執行時常遭遇困難,如灌溉水質受污染僅能通知地方環保機關處理,無法達到即時防治之目標,危害農產品安全;另目前尚有54萬公頃農地非農田水利會服務範圍,其農業灌溉設施不足,為讓更多農民受惠,實有必要擴大其服務範圍;且政府每年補助農田水利會約60億元之人事費及工程經費,實有必要針對該會業務功能與組織設計進行研討,以提升服務效能,並擴大對農民之服務範圍等政策目標。

       對於為何延長現任會長、會務委員任期,農委會說明,由於臺灣北基等15個農田水利會之第四屆會長及會務委員任期將於明(107)年5月31日屆滿,而臺北市七星及瑠公等兩個農田水利會之第四屆會長及會務委員任期則至109年9月30日屆滿,兩者相差兩年四個月。為利農田水利會業務功能與組織設計,經徵詢各方意見,故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其修正重點為終止會長及會務委員選舉,並將臺灣十五個農田水利會之第四屆會長及會務委員任期延長,使臺北市七星及瑠公等兩個農田水利會同時於109年9月30日卸任。至於小組長亦將一併延長其任期。

       農委會表示,農田水利會改制升格為公務機關,現有農田水利會人員工作權益保障方案,農委會與行政院人事總處、考試院銓敘部等單位協商,初步已達成共識,農田水利會現職員工繼續留任者,將繼續適用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維持現行職務等級與升遷制度,現職人員工作權益將可獲得充分保障。至於農田水利會資產,仍繼續作農田水利事業使用、專款專用,政府也會持續以公務預算投資農田水利建設。此外,農田水利會與農民互動密切的工作站與水利小組組織亦維持現行運作方式,不會因改制升格而消滅。

       農委會強調,農田水利會改制升格為公務機關的目的是因應未來氣候變遷與農產品安全之挑戰,使農田水利會能發揮其專業與效能,建構臺灣農業經營環境更佳的基礎建設,以契合新農業政策。該會會持續加強與各農田水利會溝通,維護水利會既有員工權益,創造農民最大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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