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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849

我國農林部門溫室氣體吸收量大於排放量 兼具糧食安全與減碳貢獻

  • 發布日期:106-11-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有鑑於國際間對環境議題日益重視,如何兼具環境生態與農業發展已成為重要課題。農委會依據國際計算方式並以農林漁牧統計資料估算溫室氣體排放及吸收量,2015年農業部門(含燃料燃燒及電力排放分擔)之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及氧化亞氮(N2O)排放量為5,344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林業部門碳移除量則為21,505千公噸二氧化碳。農林部門溫室氣體的吸收量遠大於排放量,對國家減碳有正面貢獻。

農業溫室氣體逐年減少,林業碳匯大致維持穩定

  由於臺灣區域計畫法、森林法對於林業用地變更以及森林伐採均已訂有相關規範,且自1992年起即實施禁伐天然林政策,至林地變更使用之情形極少,故林業部門碳移除量自1990年以來大致維持穩定,2015年林業碳移除量占全國排放量之7.6%,相較2014年21,477千公噸二氧化碳,約增加0.13%。另為管理農業溫室氣體減量及確保糧食安全,農委會近年持續推動合理化施肥、提升畜牧糞尿水處理及再利用等政策,以期減少單位農業生產之溫室氣體排放量,2015年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國各部門加總之1.88%,並相較2005年7,090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已減少25%。

農業兼顧糧食安全與減碳貢獻,農業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不落人後

  溫管法明定農業部門需兼顧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維護糧食安全之責任,因此農委會提出「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草案)」,積極推動有機及友善耕作、畜牧場沼氣再利用(發電)及造林政策,以維護農業生產環境、確保糧食安全,並兼具溫室氣體減量與增加碳匯,建構能適應氣候風險的永續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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