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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097

媒體錯誤報導為問題蛋品背書遭檢調打臉 農委會嚴正駁斥並要求立即澄清

  • 發布日期:107-10-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針對今(9)日鏡週刊報導有關橋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稱位在彰化的義進金食品公司,疑似販賣過期含有動物用藥殘留不合格的蛋品,惟農委會竟於9月17日發文給各單位表示該批蛋品經檢驗合格,經橋頭地檢署3日後搜索,發現有不法情事。對此,農業委員會鄭重澄清及說明,該會絕無在9月17日發文給各單位表示該批蛋品經檢驗合格,媒體報導顯然有誤。

  農委會表示,該會委託各地方政府例行性主動抽驗市售具產銷履歷驗證之家禽產品,嘉義縣政府於本(107)年7月17日採樣送中央畜產會檢驗,中央畜產會於7月25日回覆該府,查有義進金食品公司所販售之產銷履歷蛋品,被驗出含有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乃卡巴精」殘留0.05ppm,同時副知農委會,農委會立即追查來源畜牧場為彰化縣家和畜牧場,除通報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就該場進行移動管制及採樣抽驗,並通知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暐凱國際驗證公司撤銷該場履歷驗證資格。後於8月14日經彰化縣防疫所複驗符合規定並解除移動管制,家和畜牧場再向驗證機構提出履歷驗證申請,暐凱國際驗證公司再於9月17日經委員會驗證恢復其驗證資格。

  農委會嚴正聲明,家和畜牧場經撤銷產銷履歷驗證資格後,依規定程序重新提出驗證申請,並經驗證機構複驗及通過驗證登錄委員會審核後,依程序恢復該畜牧場之驗證資格,係驗證機構依據產銷履歷相關規定之審核程序,並無為問題蛋品背書之情形,更非農委會發文,媒體報導顯與事實不符,應即刻予以更正。

  農委會強調,未來仍會持續加強農產品之查驗,針對經相關驗證之畜禽產品,也會持續加強輔導,該會為消費大眾食品衛生安全把關之決心,絕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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