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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112

旅客攜入中國大陸豬肉產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 將持續嚴罰違規攜帶肉品入境行為

  • 發布日期:107-10-31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31)日表示,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該會防檢局自今年8月間起在各機場、港口與關務署合作並調整檢疫犬之執勤時段,針對大陸入境航班旅客之隨身行李及大型行李加強檢查,並自9月1日起針對旅客違規攜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者,依法裁罰最高額罰鍰新臺幣1萬5千元,同時定期自旅客沒入、自機場(港口)入境農產品棄置箱收集之中國大陸豬肉製品及自入境旅客消毒地毯進行採樣,送該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畜衛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畜衛所於今日在大陸豬肉製品(香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編號:CN201801)其p72 (B646L) 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農委會表示,為防範非洲豬瘟傳入,該會防檢局將持續嚴罰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行為,請旅客勿以身試法。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中國大陸今年8月初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以來,目前疫情已擴及13省/市/區,達56案例,疫情有持續漫延的趨勢。為防範該病傳入,以超前部署阻絕境外的策略,已採取各項防疫檢疫措施,其中為建立早期預警機制,乃定期自旅客沒入、自機場(港口)入境旅客農產品棄置箱收集之中國大陸豬肉製品及自入境旅客消毒地毯進行採樣,送畜衛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自8月27日至10月30日已檢驗肉製品306件及地毯樣品690件。畜衛所於今日在一件大陸豬肉製品(香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該製品是於10月25日寄達該所,由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自金門小三通水頭碼頭旅客農產品棄置箱所收集之中國大陸「双匯 香脆腸」豬肉香腸製品。畜衛所係以即時聚合酵素連鎖反應檢測後呈現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樣性反應,10月30日再以傳統PCR搭配巢式PCR(Nested PCR)成功增幅出非洲豬瘟病毒髓鞘蛋白p72基因片段,10月31日經定序反應確認,該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編號:CN201801)其p72 (B646L) 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鑒於韓國於8月26日及日本於10月22日亦發布於大陸旅客攜帶之香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在在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農委會強調,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我國內畜牧業者應避免至疫區國家牧場或屠宰場參訪,倘有赴疫區國家參訪旅遊,返國後亦須淋浴、更換衣鞋及澈底消毒,隔1週後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並持續落實門禁管制及場內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另利用廚餘餵飼之養豬場,應符合環保署規範,廚餘應經高溫蒸煮並持續攪拌,且維持中心溫度90℃以上,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後始可餵飼豬隻。若發現場內豬隻疑似感染非洲豬瘟或豬隻發生異常大量死亡,應立即主動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未依規定通報且經確診為非洲豬瘟,除將被處罰新臺幣5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且撲殺不予補償。

       農委會最後說,目前對違規攜帶肉類產品之旅客雖已裁罰最高額1萬5千元,仍難達真正嚇阻的效果,故該會防檢局已著手修法以提高罰款額度最高至30萬元,未來修法通過後違規旅客將被處罰比現在更高額度的罰款。農委會最後呼籲,旅客切勿自中國大陸等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攜帶肉品入境,否則將被重罰,以防範疫病入侵,共同維護我國農畜產業生產安全。

農委會黃副主委金城說明

防檢局馮海東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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