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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129

農委會對豐年社事件回應

  • 發布日期:107-11-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秘書室)

農委會對有關財團法人豐年社乙案,農委會說明如下:

一、豐年社為農委會與經濟部等機關單位於民國40年起捐助成立之農業財團法人,其中,來自農委會的原始捐助金額占比42.5%,經濟部國貿局占比8.3%,政府持股逾半,其他原始捐助單位捐助金額多寡依序為公營事業(臺糖、臺肥、高雄硫酸雅錏)、公股行庫(土地銀行、合作金庫)與全國農會等。該社設立宗旨依章程規定係以「協助政府宣導農業,服務農民,加強消費者對本土農業的認識」為主要任務。

二、豐年社近3年來接受農委會補助或委辦執行計畫的金額約6,280萬元,(105年度515萬、106年度2,594萬,107年度3,171萬),所執行業務計畫內容包含書籍資料出版、教育訓練教材編印與執行、農業政策宣導行銷、協助農林漁牧業務推廣活動辦理等項目。豐年社每年直接來自政府的運作經費超過百分之五十,其餘訂閱費用及廣告收入亦多來自於政府機關,迄今並無自負盈虧之能力,確為政府所屬的財團法人。

三、此次財團法人豐年社為斗南農會出版百年紀念專書,該農會張有擇總幹事同時亦為斗南鎮長候選人,利用豐年社及農會資源於中選會公告選舉活動期間為其辦理新書發表會,確實引發政府所屬及相關財團法人參與競選活動之爭議,農委會基於主管機關立場,有必要進行瞭解調查處理。

四、農委會所屬財團法人相關人事安排與退離,均以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結果為準,有關汪社長於競選期間為候選人辦理新書發表會之爭議行為,尚待後續召開之豐年社董事會討論決定。

五、農委會重申,選舉期間,該會同仁及所屬財團法人均應秉持行政中立原則,不為任何政黨或候選人辦理競選相關活動,亦盼外界勿刻意扭曲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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