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8146

持續落實邊境管控,自旅客攜帶肉品再檢出2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

  • 發布日期:107-12-12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12)日說明,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該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自今年8月間起自機場、港口旅客沒入、機場(港口)農產品棄置箱之中國大陸豬肉製品採樣,送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畜衛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畜衛所今日再次驗出2例(臘腸及紅腸)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是繼10月31日、11月13日及11月30日驗出3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後,再次驗出第4例及第5例。農委會說,第4例豬肉製品(臘腸)是12月1日由我國籍旅客自重慶攜入,第5例豬肉製品(紅腸)是12月2日由大陸籍旅客自哈爾濱攜入,均由桃園機場入境,同遭防檢局新竹分局查獲,已裁罰1萬5千元罰鍰,肉品經採樣後已沒入銷毀。該2件樣本於12月6日寄達畜衛所,經畜衛所檢測再經定序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農委會表示,為達全民防疫之目的,讓國人均能接收非洲豬瘟防疫訊息,該會防檢局將於今日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訊息發送系統」,對全民發送防疫簡訊「防範非洲豬瘟,請勿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農委會並呼籲國人配合國家防疫政策,共同維護畜產生產安全。農委會補充,為確保廚餘養豬安全性,已自12月起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國內2,045場廚餘養豬場,由環保機關等單位展開聯合稽查,稽查重點為有無落實高溫蒸煮規定,至12月10日已完成稽查794場,其中5場不符蒸煮規定 ,將由環保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進行裁罰。另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除目前已持續強化之各項宣導措施外,防檢局近日並已印製宣導海報及製作宣導布條,海報將透過各縣市政府於鄉鎮區公所、村里民活動中心、農漁會及各級學校公布欄張貼,宣導布條則懸掛於垃圾車。

       農委會再度呼籲全民防疫,在此國外疫情嚴峻之時,一定要配合政府防疫檢疫措施,保護我國養豬產業。同時也提醒民眾,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已經在11月30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違規攜帶肉品入境之罰鍰金額已提高為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金額相當高,請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農委會陳吉仲代理主委說明

防檢局馮海東局長說明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07-12-12: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