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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172

中國大陸海漂金門豬隻,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

  • 發布日期:108-01-03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3)日表示,本週一金門縣金沙鎮田浦岸際發現1頭漂流上岸的死亡豬隻,經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採樣,送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畜衛所)檢驗,今日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基因片段與中國大陸分離病毒株相似度達100%。另依金門縣風向及以往經驗,該頭豬隻應自中國大陸漂流過來。

       農委會說明,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本週一接獲金門岸巡總隊復國墩安檢所通報,在金沙鎮田浦海邊發現1頭死亡豬隻,該所立即趕赴現場了解,將豬隻屍體以密封袋包裝妥當後,運回防疫所進行剖檢,並採集檢體送畜衛所檢驗,豬隻屍體則由防疫所以燒燬方式處理。相關檢體經畜衛所以聚合酶鏈反應(PCR)進行檢測,結果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防檢局補充,同時發現地點已由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完成澈底消毒,該地區周邊半徑3公里內1養豬場,經該地公所獸醫師執行臨床檢查,健康情形良好,無異常情形。

      農委會指出,依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回報,該縣豬隻並無異常死亡情形,持續由各公所獸醫師密切注意轄內豬場動態,金門縣也已成立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加強跨局(處)各項整備工作。另中國大陸福建省及廈門市一帶沿岸垃圾易隨風向及海流漂流至我國金門縣東北角海岸,且本次發現該頭死亡豬隻時,其周邊伴隨大量海洋垃圾,綜合前述資料分析,應由中國大陸漂流過來。因應本次個案,金門縣政府已針對與該頭豬隻接觸的人員、車輛、器械執行消毒措施,同時對檢出地點半徑3公里內豬場執行移動管制及採樣監測,金門縣政府為確保安全,擴充監測範圍至半徑5公里內的豬場。農委會為確保整體產業安全,將暫停金門縣豬隻及其產品輸臺14天,也將循兩岸防疫通報機制,通知中國大陸要求轄內養豬業者,作好豬隻屍體處理工作。

  農委會另表示,畜衛所今日再次於中國大陸豬肉製品(哈爾濱兒童腸)驗出1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是第8例陽性案例 (前7個案例分別於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30日各1例、12月12日2例、12月20日及12月21日各1例),該豬肉產品經採樣後已銷毀。該製品是由防檢局新竹分局於12月25日自桃園國際機場旅客農產品棄置箱所收集,於12月27日寄達畜衛所。樣品經畜衛所以即時聚合酵素連鎖反應等方式檢測,再經定序反應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農委會補充,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之裁罰案件,自107年12月18日提高裁罰額度後至108年1月2日止,經統計全國各機場、港口(含小三通)查獲案件數,裁罰20萬元36件、3萬元63件、1萬元9件(每日更新於該局網站非洲豬瘟專區)。防檢局再度提醒民眾,入境不要攜帶肉品,不要網購國外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將遭受重罰,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防檢局最後呼籲,民眾如有走私動物或動物產品之情資,歡迎向該局提出檢舉,免費檢舉專線為0800-039131,檢舉如屬實者,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

陳吉仲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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