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8174

今日召開第2次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強化防檢疫因應作為

  • 發布日期:108-01-04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行政院於今(4)日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賴揆今日親臨列席指導,藉由跨部會及地方政府合作機制,全力防堵疫情入侵,同時作好相關整備工作。

  行政院表示,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自去年8月3日起,短短5個月就已有23個省(區、市)共104個案例發生,傳播速度相當迅速,另本週一金門縣金沙鎮岸際發現1頭漂流上岸的死亡豬隻,經採樣送驗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基因片段與中國大陸分離病毒株相似度達100%,且海巡署今日又再金門小坵嶼海灘上發現死豬尚待檢驗,以上均顯示我國與中國大陸僅一海之隔,疫情傳播至我國風險極高,為全力防堵疫情入侵,賴揆於今日列席指導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聽取金門縣海漂豬後續處置情形,瞭解各縣市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進度及演習規劃情形,並要求各部會及縣市政府全力強化防堵措施,並於會後做以下裁示:

1.由107年12月31日金門金沙鎮岸際及今日金門小坵嶼海灘上發現海漂死豬,均顯示目前中國大陸疫情嚴峻,防疫措施處理不恰當,並且無確實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透明通報國內疫情。

2.面對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應加強相關部會、地方政府、養豬業者及全體民眾共同合作,並配合政府各項防檢疫措施,全民總動員,大家克盡職守,絕對不可掉以輕心。

3.為落實各項防疫作為,尚未開設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之縣市政府,應於今日下午5點前完成開設作業,立即規劃防疫演練,並將演習計畫報至農委會,俾利協助相關事宜。防疫視同作戰,透過不斷的演練才能累積經驗,未來面對疫情,才能作迅速的處置。

4.請各部會因應疫情威脅,加大防疫面作為,例如金門及馬祖來自對岸海漂垃圾應如何處理,請環保署協助妥適規劃。另應加強與周遭國家及國際組織合作,促使中國大陸按OIE相關規範公開疫情及防疫措施,透過其他國家共同協助相關處置,維護區域產業安全。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08-01-04: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