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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264

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與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得擇優領取

  • 發布日期:108-04-23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針對報載有農民反映,其高中職子女不適用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之申領。對此農委會特別說明,12年國教推動後,農(漁)民之子女就讀高中職,倘已獲減免學費者,即不得領取本獎助學金,但部分私立高中未參加12年國教,學生需繳交學費,其農(漁)民家長仍可依規定申領。據統計,107年全年公私立高中職發放人數180人次,預估108年申領人數有200人次。

       農委會指出,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係為減少農漁民子女之就學負擔,倘已獲得其他政府學雜費減免,基於資源不重複領取原則,教育部均有明定學生應擇優申領,除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以外,其他政府獎助學金亦有相同規範。

       農委會呼籲,107學年度第2學期本獎助學金將再開放於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申領,請符合資格之農(漁)民朋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至於已於4月1日前申請者,免再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者,亦均適用修正後之獎助學金申領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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