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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280

農委會守護臺灣農業與捍衛農民權益之決心 不容撼動

  • 發布日期:108-05-10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針對今(5/10)日上午國民黨曾銘宗委員、費鴻泰委員及賴士葆委員召開記者會,農委會重申將堅決守護臺灣農業與農民權益,不贊成推動自由貿易經濟特區。

  農委會表示,依據「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第38條及第42條第1項規定,特區內可免稅並自由進口國外原料,包含中國大陸830項管制農產品,第42條第2項則是規定管制性成品需於期限內復運回特區或全數外銷,但非管制性成品仍可內銷,因此特區內加工業者還是可以選擇低價外國農產品,作為生產外銷食品的原料,產生排擠或取代國產農產品原料之影響顯而易見,對於臺灣農業與農民必然產生負面影響。目前我國的食品產值中有將近800億元是出口,農委會一再強調的,就是反對這部法案會造成外國低價農產原料替代本國農產品的事實。至於第9條第2項規定:「第一類指定事業製造或加工之農產品輸往國內課稅區時,應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准。」是指特區加工後的成品內銷時須經農委會同意,外國低價農產原料輸入特區加工,製成食品後外銷,仍然毋須農委會同意,引用此條文回應替代性議題,實是牛頭不對馬嘴。

  此外,依第42條規定特區內能開放中國大陸管制之農產品進口,無須經過農委會核准,又其進口農產品尚能運往特區外進行委外加工,讓管制產品流入國內的風險大增,進而衝擊國內農產品市場。又中美貿易衝突增加,美國持續對中國商品加徵高額關稅情形下,中國廠商更有誘因透過自由貿易經濟特區洗產地,倘若這些洗產地的案例經查證屬實且持續不斷地發生,將造成外國政府認為臺灣是為中國大陸農產品洗產地的來源,這將對MIT產品的國際形象及信譽造成嚴重損害。因此,我國倘推行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對於農業產值與農民所得,難有助益。

  農委會表示,請3位委員不要模糊焦點,正視自己提出法案的問題,不要顧左右而言他,若依草案實施,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可以進口現在不能進來的中國農產品,而且免關稅,這等同叫臺灣農民丟光裝備去打仗。另針對高雄市政府今日公布「高雄市政府爭取設置自由貿易經濟特區」說帖,農委會也正面回應,不僅不會同意開放紅茶、綠茶、豬肉等830項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輸入,更強烈反對設置會嚴重傷害臺灣農業的自由貿易經濟特區。

  農業為國家之根本,兼具糧食安全、生態保育、農村文化及國土保安等多功能價值。農委會強調,守護臺灣農業與農民權益的決心,絕對不容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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