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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388

增列輸入農產品檢附原產地證明品項,保障農民權益及國人食的安全

  • 發布日期:108-10-15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國人每日飲食,仰賴國內外農作生產成果,供給優質蛋白與營養需求,為提供國人安全食物來源,農委會於昨(14)日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增列農產品檢附原產地證明輸入規定會議,與相關單位共同合作,持續進口農產品邊境管理與查驗機制,保障農民權益與國人食的安全。

增列輸入農產品檢附原產地證明品項 持續邊境食品安全查驗

       農委會說明,該會接獲業者及農民反映,近期有部分來自中國大陸農產品疑似經第三地轉運來臺,並以第三地名義作為原產地輸入,或將其他進口國檢驗不合格產品轉運來臺,要求政府加強進口農產品原產地查證,為國人食品安全把關並保障我農民權益。

       農委會表示,該會昨(14)日邀集相關部會共商增列輸入農產品檢附原產地證明品項,針對進口高麗菜、大蒜、紅豆、花生及九孔等農漁產品,將積極要求進口時須檢附產製國政府或其授權單位核發之原產地證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就邊境與後市場之食品安全查驗與監測機制進行管理,共同維護國人食的安全。

政府跨機關合作查緝走私農產品及不法情事

       農委會另指出,部分市場需求與國際農產價格波動,時有不肖業者走私管制類農產品,造成國內產業衝擊並影響農民收益,且走私農產品未經政府檢疫與檢驗把關,極可能夾帶疫病蟲害,或含有農藥及重金屬殘留,危害國人健康,影響國內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爲防杜走私,農委會持續推動跨機關合作,配合查緝機關推動安康專案,於港口、海岸及市面加強查緝,凡經沒入者一律銷毀,情節重大者更將以刑罰論處,該會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農委會呼籲民眾踴躍選購國產新鮮安全農產品,同時也要特別注意產品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非法走私農產品。該會已設置走私檢舉專線(農產品:0800-054300;動物保護及畜禽產品:0800-231532;動植物防疫檢疫局:0800-039131),歡迎民眾多多檢舉,共同防杜不法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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