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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430

再創新猷 臺灣棗獲韓國同意輸入

  • 發布日期:108-11-22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農委會今(22)日表示,韓國動植物防疫局公布我國產棗鮮果實輸銷韓國檢疫規定,我國成為全球唯一可輸銷棗鮮果實至韓國的國家。我國歷經10年諮商努力,依據韓國要求,積極提供科學證據及安排韓國官員來臺查證,終於成功突破韓國檢疫障礙,開拓臺灣優質水果外銷市場。

       我國為東方果實蠅疫區,棗鮮果實為其寄主,輸銷韓國須克服檢疫障礙,因之,農委會開發棗低溫檢疫殺蟲處理技術,並於98年6月檢附相關試驗報告,向韓國提出輸銷申請。歷經多次諮商並依韓方要求補充資料後,於106年11月17日邀請韓方派員來臺完成認證低溫殺蟲檢疫處理試驗。韓方終於108年9月19日完成我國產棗鮮果實輸韓檢疫條件預告程序,並完成公聽會,無反對意見,爰於今日公告解禁,同意我國棗鮮果實採取低溫檢疫殺蟲處理(1.0℃下持續12日)後輸銷該國。

       臺灣棗原果小味澀,後經農委會長年努力選育種出多個優良品種,深受消費者及農民喜愛;農民更利用產期調節技術,已可將採收期自12月延長至翌年4月,增加外銷機會。目前臺灣棗鮮果實可不經檢疫處理輸銷至加拿大、中國、香港、馬來西亞、澳門、汶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印尼、荷蘭及俄羅斯等國家地區;日本於105年12月28日開放我國棗鮮果實採取低溫檢疫殺蟲處理後輸銷該國,韓國更於今日開放我國棗輸入,更有助於拓展棗鮮果實外銷市場。

       農委會強調,韓國為各國農產品競相爭取外銷市場之一,我國棗鮮果實獲得輸韓解禁,我國依據韓方公告之「臺灣產棗鮮果實風險管理措施」,落實輸出檢疫殺蟲處理作業,全力促成我國優質棗鮮果實拓銷韓國市場,提供韓國消費者優質鮮棗,亦為農友帶來更高的產值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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