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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731

豬隻死亡保險全面納保 國人食用豬肉安心沒煩惱

  • 發布日期:110-04-27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為因應本(110)年起開放含萊劑豬肉進口可能的衝擊,國產豬肉更應強化衛生安全與品質以提升競爭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本年5月1日起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全面納保,並提高保費補助與理賠額度,透過提高投保誘因,鼓勵豬農妥善處理死亡豬隻,讓全民食用豬肉更加安心與安全。

       農委會說明,動物飼養過程經常會有自然或因故死亡,不但造成農民生產成本增加,如不當處置將造成環境污染,甚至疫病傳播的風險,尤其像豬隻這類大型動物,體積大、單價高,過去偶有發生因農民不當處置,而有流用進入食物鏈之情形,造成食安風險及消費者對於豬肉產品的疑慮。

       農委會表示,台灣省政府自52年公布「台灣省各級農會家畜保險管理規則」,隨後依據「農業發展條例」陸續修訂家畜保險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由政府輔導各級農會辦理,期藉由家畜保險業務之推行,有效分擔畜牧經營事業風險、防範斃死畜非法流用,進而降低農民經營成本。惟因歷年來辦理之家畜保險均屬自願性質,政府對於保險費用補助有限,透過保險理賠降低損失的誘因尚有不足。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國產豬肉提升衛生安全與品質,是促進整體養豬產業升級的重要基礎工作。另外,配合總統於109年5月27日公布農業保險法,農委會依農業保險法第8條及第10條訂定發布「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將自本年5月1日起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全面納保,並依飼養規模級距提高保險費用補助比例為全額補助到補助5成不等,同時豬隻死亡理賠金額也分別由50公斤以上每頭理賠1,200元及40-50公斤每頭理賠600元,提高到每頭理賠1,800元及750元,另外為提高豬農投保的便利性,也開放投保的處所為畜牧場或飼養場(戶)所在縣市的鄰近各農會,如豬農為農會會員者,也可向其所屬農會投保,大幅提高農民投保誘因,進而有效確保國人食肉安全與權益。

       農委會強調,在歷經口蹄疫成功拔針及非洲豬瘟防疫有成,臺灣養豬產業正值脫胎換骨之關鍵時刻,面對國際新興動物疫情嚴峻及消費意識抬頭的趨勢下,農委會一直與國內養豬農民站在一起,將有效運用百億基金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全面納保,並提高養豬生產效能、確保品質及降低食安風險,提升我國養豬產業整體競爭力。

主委致詞

與會來賓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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