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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780

農委會簡化農損救助勘查作業 免現勘有條件請農民核實申報

  • 發布日期:110-08-13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受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影響,造成全國多縣市農業嚴重損失,農委會表示,除主動公告部分縣市之農產業全品項或部分品項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並為減輕基層公所勘查壓力,依科學證據檢討並進一步公告部分農作物受損明確之品項,公所得免勘查損失率。該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及副主任委員陳駿季,於本(13)日分別前往高屏及彰雲等地區,邀集縣市政府及公所說明相關簡化勘查作業,其中在雲林地區有不實消息傳出,農民只要有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就可以免勘查直接領到救助金。農委會澄清,農民申請救助應達損失率20%以上才可領取現金救助,如有虛報除不予救助外,於下次發生災害時亦不予救助。

  農委會表示,本次為因應中南部遭受嚴重災損,經於8月8日召開專家會議,應用歷史經驗、科學數據、各地強降雨及作物耐受性等因素綜合評估,研議簡化勘查作業,逕主動公告各地農損救助品項及免勘查程序;就免勘查損失率20%以上之品項,得於救助系統內比對過去歷史資料,包括產銷履歷、過去5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過去3年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等有案者,其客觀條件可認定有耕作事實者,即予認定給予救助。倘不具上開歷史資料者,仍應勘查認定耕作事實,此次簡化作業並採抽樣20%以上辦理認定。另倘未列入免現勘損失率20%之品項,仍應依既有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程序辦理實地勘查。

  農委會強調,為避免農民誤以為只要有申請就可以免勘查直接領救助金,甚至於今日座談會有公所反映,有農民拿空地或已採收完畢之土地來申請,可能是農民受不實消息誤導所致。農委會呼籲,所有申請救助案件之救助品項損失率均應達20%以上才可領取現金救助;該會籲請農民依實際種植品項及受損率達20%以上申請救助,俾縣府及公所依簡化災損認定作業及早完成勘災,讓農民早日領取救助金進行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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