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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9012

推動國產茶葉產品應提供農產品溯源資訊制度 確保農民與消費者權益

  • 發布日期:111-08-15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近年國產高價精品茶遭低價進口茶混充議題一直受到消費者及各界關切。該會為提升消費者對國產茶品消費信賴及遏止不實產地標示,除由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督導該會與衛生福利部辦理市售茶品產地標示聯合稽查外,並比照雞蛋溯源制度研訂「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草案,將溯源制度導入國產茶葉,避免不肖業者以低價進口茶混充優質國產茶銷售,保障消費者及茶農權益,健全國內茶產業發展。目前該草案已經辦理預告,預告期30天,各界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預告期間提供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農糧署。

研訂「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草案 預告期30天歡迎各界提供建議

  農委會說明,為確保國產茶葉聲譽及維護消費者權益,防止以進口茶摻混偽標為國產茶,研擬推動國產茶葉強制溯源政策,推行前已先於茶葉產區辦理16場產業說明會,廣納茶農及業者對國產茶葉溯源制度的看法,普遍受到茶業相關經營者的認同。該會強調,為使消費者採購國產茶時可清楚辨識,已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6條第3項規定,擬具「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草案,規範茶葉產品包裝除應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進行標示外,倘產地標示為「臺灣」者,則需再提供國產茶產品追溯條碼(QR Code)、產銷履歷或有機標章等三者其中之一的溯源資訊。

  該會進一步說明,該草案業已於111年8月15日辦理預告,預告期為刊登公報隔日起30個工作天(9月14日前),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預告期間提供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電話:049-2332380#1054、傳真:049-2341148、電子郵件:ting99@mail.af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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