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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9111

撲滅豬瘟 自112年1月1日起全國肉豬停止施打豬瘟疫苗

  • 發布日期:111-12-30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今(30)日表示,豬瘟為我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甲類動物傳染病,亦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表列重要疫病,亞洲地區國家均曾遭受豬瘟疫病的危害,而我國自95年迄今未再有豬瘟確診病例,為使我國邁向無重大疫病國家,拓展國內優質豬肉產品之國際市場,促進產業發展,乃推動豬瘟拔針,使我國朝向清除豬瘟目標邁進。而為達成撲滅豬瘟之最終目標,農委會規劃三階段完成:

(一)第一階段(110年~111年):落實全面疫苗注射、環境風險監控及產業溝通。

(二)第二階段(112年~113年6月):持續疫情風險監控,並逐步進入停止豬瘟疫苗注射評估階段。

(三)第三階段(113年6月起):適時向WOAH提出「豬瘟非疫區」申請。

 

  農委會說明,自110年起防檢局啟動各項監測機制(階段性停打豬瘟疫苗試驗、哨兵豬試驗、屠宰場淘汰種豬、化製場斃死豬隻、野豬及棄置死豬等、屠宰衛生檢查等),均未發現或檢出豬瘟野外病毒,研判國內豬瘟發生及傳播之風險極低,經專家評估可以穩健方式推動112年停止施打豬瘟疫苗措施,將分二期方式實施,分別為:

(一)第一期(112年1月1日~6月30日):臺灣本島、澎湖地區、馬祖地區及金門地區實施出生豬隻及肉豬停止施打豬瘟疫苗(但不包括種豬),以作為112年7月1日全國停止施打豬瘟疫苗之風險評估重要科學依據。

(二)第二期(112年7月起):全國豬隻停止施打豬瘟疫苗。

 

  農委會強調,撲滅豬瘟停打疫苗除可減少養豬場人力及購置疫苗費用,亦可降低因施打疫苗造成緊迫及副作用之損失,有效減少豬隻飼養成本,將大為提高我國豬隻及豬肉產品之國際競爭力。因此,農委會籲請養豬業者齊心配合112年1月1日起肉豬停打豬瘟疫苗措施,切勿私下囤積疫苗或對肉豬注射豬瘟疫苗,同時加強場內生物安全工作,倘各項監測數據未發現豬瘟野外病毒活動跡象,將於112年7月1日穩健進入豬隻全面停打豬瘟疫苗階段,達成撲滅豬瘟最終目標。

防檢局杜文珍局長

陳吉仲主委

中央畜產會林聰賢董事長

中華民國養豬合作社聯合社 黃森田理事主席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 楊杰理事長

農委會及產業代表宣誓合影1

農委會及產業代表宣誓合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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