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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於疫後特別條例編列政策宣導費使用情形說明 | |||
文號:9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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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本(24)日聯合報報導「發現金預算政策宣導費7,400萬 藍委批:超徵稅收大內宣」案,提及農村送暖編列200萬元政策宣導費,謹說明如下:
ㄧ、農村送暖業務包含辦理農村供餐、幸福餐盒、惜食專區、平價專區、食材暖暖包、銀髮友善食品等,提供國產農產品、支持在地性農業。
二、為利業務宣導及對外溝通說明,且希望業務執行過程中,資訊得以公開或民眾欲深入瞭解等需求時,農委會將規劃辦理相關說明會及記者會宣導政策,故編列「業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200萬元。至於由水保局編列該筆費用,係因水保局負責農村送暖各業務之統籌彙整工作,而該業務執行尚有農委會農糧署、漁業署等其他多個單位。
農委會最後強調,為加強農業及農村之社會、環境及經濟韌性等三個重要目標,落實照顧農漁民生活、強化農業基礎建設及農產業轉型升級,共計編列預算268億元,至於農村送暖編列200萬元政策宣導費僅占總預算極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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