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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0年冬季果品拓展及行銷補助計畫」,提供柑橘類、釋迦及棗外銷獎勵

  • 發布日期:110-04-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二、前揭作業規範說明如次:
(一)獎補助對象: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
(二)受理單位: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
(三)獎補助項目:冬季果品包含柑橘類、釋迦及棗子。
(四)實施期間如下,各品項及國家獎補助標準詳如附件:
1. 柑橘類:109年11月23日至110年5月31日。
2. 釋迦:109年12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
3. 棗子:110年1月15日至110年4月30日。
(五)申請採預登記制:外銷至中國大陸及港澳市場,最遲至業者「報關日」當日起算 2天內提出申請;外銷至其他市場,最遲至業者 「報關日」當日起算 5 天內提出申請。
(六)經費請領期限:
1. 柑橘類:110年6月15日前。
2. 釋迦:110年5月31日前。
3. 棗子:110年5月31日前。
(七)計畫實施期間,各品項單一執行單位出口總量未達6公噸者,不予核發獎補助。下述品項及其外銷市場屬例外情形,不受出口總量6公噸限制:
1. 釋迦:中國大陸以外市場。
2. 棗子:全球市場。
(八)詳細申請與經費請領方式,以及其他須符合與注意事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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