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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 |
申請人請注意:
本項申請業務自107年起,直接向畜牧場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局(處)畜產科(或相關科)申請即可,相關規定請參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頁之「畜牧糞尿資源化」專題 (https://water.epa.gov.tw/Page1_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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