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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等二種農藥,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分裝、販賣及使用」

  • 發布日期:106-05-2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61488426號

主  旨:預告訂定「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等二種農藥,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分裝、販賣及使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藥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三、「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等二種農藥,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分裝、販賣及使用」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http://www.baphiq.gov.tw/home.php)。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植物防疫組)
(二)地址:1007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3343-2062
(四)傳真:02-2304-7355
(五)電子郵件:chien0830@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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