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臺東縣池上鄉為辦理畜牧業106年1011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臺東縣池上鄉公所自106年11月17日起至11月2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06-11-1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60043824號
主 旨:公告臺東縣池上鄉為辦理畜牧業106年1011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臺東縣池上鄉公所自106年11月17日起至11月2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東縣池上鄉。救助項目為畜牧,救助額度依據本辦法第6條附表規定。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畜牧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