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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資料申報辦法」第三條

  • 發布日期:107-01-1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1月10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61339626號

主  旨:預告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資料申報辦法」第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

三、「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資料申報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本修正草案旨在使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之管理更符合實際上需求,另鑑於海外從事漁業常受到作業期間之限制,且國際漁業組織之法規變動亦屬頻繁,為使旨揭辦法更符合需求,且為促進維護國際漁業秩序,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之必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三)電話:(02)23835884。
(四)傳真:(02)23327397。
(五)電子郵件:tsunghsien@ms1.fa.gov.tw。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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