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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鹿茸析萃及半成品製造流程技術」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 發布日期:107-02-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70042329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公告本會「鹿茸析萃及半成品製造流程技術」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依  據:本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42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成果項目:鹿茸析萃及半成品製造流程技術。

二、授權標的與範圍(附件一):

(一)鹿茸析萃及半成品製造流程技術標準操作手冊。
(二)鹿茸析萃及半成品製造流程技術品質管理手冊。
(三)新型專利「用以產製具免疫調節、護肝、抗疲勞、調整體質、抗骨質疏鬆、皮膚保養及抗氧化之鹿茸萃取物之系統」(案號:M514851)非專屬授權。

三、授權地區及年限:以非專屬方式授權國內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

四、授權金額:新台幣82,000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即前揭金額之5%)4,100元整,合計86,100 元整;衍生利益金為銷售額1% (另加計5%營業稅)。

五、申請資格:農民、產銷班、公司或農民團體,皆可提出申請。

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2月22日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七、有意願之廠商,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技術移轉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二)技術移轉業者設立登記表或登記證明: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或內政部立案證明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證明聯影本。(農民團體及產銷班免附納稅之證明)。
(四)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

八、申請人經本會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契約書(附件四)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九、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說明均刊登於本會網站(http://www.coa.gov.tw/show_index.php),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使用,對於授權內容如有疑問請逕洽本會畜牧處﹝陳培梅技士,電話:(02)231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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