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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雲林縣麥寮鄉及四湖鄉為辦理吳郭魚及文蛤混養之虱目魚107年2月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 發布日期:107-03-2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075074130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公告雲林縣麥寮鄉及四湖鄉為辦理吳郭魚及文蛤混養之虱目魚107年2月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麥寮鄉:吳郭魚。
(二)四湖鄉:文蛤混養之虱目魚。

二、貸款額度及期限如附表;貸款利率為年息1.04%。

三、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107-01,類別:H」。

四、申借本貸款之漁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格式如附件1),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五、前項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個案如因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10日者,得由案關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六、貸款經辦機構應審酌漁民實際受災情形及復建、復養需要覈實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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