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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準則」

  • 發布日期:107-07-0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9日
發文字號:農輔字第1070022880號

主  旨:預告訂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準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三項。

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準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

四、考量本職災保險預計於本年11月1日實施試辦,為保障農民權益,本草案之預告期限修正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5826。
(四)傳真:(02)2371-0584。
(五)電子郵件:linpoling@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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