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附件三、附件五、附件七及附件十二
- 發布日期:107-08-0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7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071336394號
主 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附件三、附件五、附件七及附件十二,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附件三、附件五、附件七及附件十二1份。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