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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

  • 發布日期:107-08-0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71336233A號

主  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九日生效。

依  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美國指定一艘登檢船(USCGC MUNRO)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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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08-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