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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四條、第六條

  • 發布日期:107-10-0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71482039號

主  旨:預告修正「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四條、第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 。

三、「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四條、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1401。
(四)傳真:02-23047255。
(五)電子郵件:baphiq@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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