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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六條附件六

  • 發布日期:107-11-3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71337631號

主  旨:預告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六條附件六。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三、「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六條附件六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本修正案係強化管理以提高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保障,有縮短公告期間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三) 電話:(02)23835880。
(四) 傳真:(02)23327396。
(五) 電子郵件:yushuan@ms1.fa.gov.tw。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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