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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委任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其所屬各分局辦理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所定查驗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7-12-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70043809A號 

主  旨:公告委任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其所屬各分局辦理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所定查驗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

一、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四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

公告事項: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委任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其所屬各分局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辦理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輸入查驗業務。

代理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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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12-14: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