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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終止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輸入飼料查驗作業要點辦理輸入飼料查驗業務,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7-12-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70043809B號 

主  旨:公告終止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輸入飼料查驗作業要點辦理輸入飼料查驗業務,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

一、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四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

公告事項: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終止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輸入飼料查驗作業要點辦理輸入飼料查驗業務;終止委託前已受理之查驗案件,仍由該局核判。

代理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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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12-1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