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終止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輸入飼料查驗作業要點辦理輸入飼料查驗業務,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7-12-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70043809B號
主 旨:公告終止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輸入飼料查驗作業要點辦理輸入飼料查驗業務,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
一、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四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
公告事項: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終止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輸入飼料查驗作業要點辦理輸入飼料查驗業務;終止委託前已受理之查驗案件,仍由該局核判。
代理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