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預告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日期:108-04-2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81346820A號
主 旨:預告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漁會法第五十一條之二。
三、「漁會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公告」網頁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漁業署(養殖漁業組)。
(二) 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三) 電話:(02)23835730。
(四) 傳真:(02)23328950。
(五) 電子郵件:yihsin@ms1.f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