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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

  • 發布日期:108-06-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農輔字第1080023157A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三項。

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

四、考量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本次修正係為擴大保障農民權益,爰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3343-2309。
(四)傳真:(02)3343-2313。
(五)電子郵件:claire@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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