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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8-07-1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漁秘字第1081353551號

主  旨: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1份。

署長 黃 鴻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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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07-1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