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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竹市山坡地範圍界址圖,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8-11-0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農授水保字第1080245413號

主  旨:公告新竹市山坡地範圍界址圖,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及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
二、行政院108年10月18日院臺農字第1080101000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山坡地範圍界址圖係以區排列接合成圖,全市部分存於新竹市政府。個別區界址圖分送東區及香山區公所,辦理公開展示30日,展示完竣後永久保存,以供閱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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