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8-11-2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081217844號
主 旨: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生效。
依 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新增美國指定四艘船舶(USS INDEPENDENCE (LCS-2)、USS CORONADO (LCS-4)、USCGC ASPEN (WLB-208)、USCGC WILLIAM HART (WPC-1134))於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