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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高雄市燕巢區等27個鄉(鎮、市、區)為辦理香蕉收入保險之新增試辦地區,請相關基層農會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受理農民投保及保險費補助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09-02-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091060177號
附  件:無

主  旨:公告高雄市燕巢區等27個鄉(鎮、市、區)為辦理香蕉收入保險之新增試辦地區,請相關基層農會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受理農民投保及保險費補助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  據: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新增試辦地區共計27個鄉(鎮、市、區)如下:
(一)高雄市:燕巢區。
(二)屏東縣:枋寮鄉、春日鄉、佳冬鄉、內埔鄉、三地門鄉、霧台鄉、瑪家鄉、崁頂鄉。
(三)雲林縣:斗六市。
(四)嘉義縣:鹿草鄉、民雄鄉、水上鄉、梅山鄉、大林鎮。
(五)花蓮縣: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
(六)臺東縣:成功鎮、臺東市、卑南鄉、蘭嶼鄉、綠島鄉、鹿野鄉、延平鄉、關山鎮及部分海端鄉(其管轄農會為關山鎮農會)。

二、「香蕉收入保險試辦方案保險單條款」業經本會審查修正通過,農民得於公告期間向投保香蕉田區所在地之基層農會辦理本保險投保及保險費補助之申請。

三、依據本辦法第7條及第10條規定,要保人符合投保資格且投保本保險之農地符合有關法令規定者,本會得補助保險費之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未滿一公頃,按比例計算。

四、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向承保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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