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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091073089A號
主 旨:訂定「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附訂定「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1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