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預告修正「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之一
- 發布日期:109-07-0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9133453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之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本辦法依漁業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五十四條第五款。
三、「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鑒於現值黑鮪汛期,委託漁會協助辦理黑鮪漁業管理相關業務及漁獲證明書之核發,刻不容緩,藉以為推動黑鮪漁業管理相關政策及保障漁民權益,且本次修正內容單純無爭議,爰本修正草案預告期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三)電話:(02)23835807。
(四)傳真:(02)23327396。
(五)電子郵件:zhaoyang@ms1.f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