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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劃定「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及其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9-08-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090023446號

主  旨:公告劃定「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及其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劃定「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其範圍包含大溪區內柵段內柵小段、三層段三層小段、三層段頭寮小段、新溪洲段、福山段、康安段、溪崁段及埔尾段等共7,010筆地號土地,總面積595.1728公頃,劃定範圍圖及範圍內地段與地號詳如附件。

二、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規劃書(含位置及範圍圖),得至桃園市政府及大溪區公所閱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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