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劃定「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及其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9-08-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090023446號
主 旨:公告劃定「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及其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劃定「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其範圍包含大溪區內柵段內柵小段、三層段三層小段、三層段頭寮小段、新溪洲段、福山段、康安段、溪崁段及埔尾段等共7,010筆地號土地,總面積595.1728公頃,劃定範圍圖及範圍內地段與地號詳如附件。
二、桃園市大溪區康莊休閒農業區規劃書(含位置及範圍圖),得至桃園市政府及大溪區公所閱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