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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農田水利設施發生損害緊急處置補償或計價辦法」

  • 發布日期:109-08-0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8月4日
發文字號 : 農水字第1090082901號

主  旨:預告訂定「農田水利設施發生損害緊急處置補償或計價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田水利法第十條第四項。

三、「農田水利設施發生損害緊急處置補償或計價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

四、因配合農田水利法之施行日期,且為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故有將本案之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4092。
(四)傳真:(02)2311-3620。
(五)電子郵件:chihbin@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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