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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

  • 發布日期:109-10-1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91336319號

主  旨:預告修正「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六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二十四條第二項。

三、「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本次修正主要係依據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通過並預計109年11月1日開始實施之鯊魚管理措施。為使國內管理辦法規定能於國際規範生效前通過,本會已事前多次與相關產業團體溝通協調,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三)電話:(02)23835819。
(四)傳真:(02)23327396。
(五)電子郵件:hsiangyi@ms1.f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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