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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實施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

  • 發布日期:109-11-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90043513C號

主  旨:預告訂定「實施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四條。

三、「實施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訂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為明確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適用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並於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前儘速完成本草案訂定,以使相關農產品經營者與認(驗)證機構有所依循,確有其時效性,爰就本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6998。
(四)傳真:(02)2381-3473。
(五)電子郵件:melody@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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