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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劃定「桃園市新屋區海洋客家休閒農業區」及其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0-01-2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090258628號

主  旨:公告劃定「桃園市新屋區海洋客家休閒農業區」及其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劃定「桃園市新屋區海洋客家休閒農業區」,其範圍包含新屋區蚵殼港段蚵殼港小段、蚵殼港段深圳小段、笨子港段笨子港小段、笨子港段榕樹下小段、崁頭厝段崁頭厝小段、崁頭厝段下庄子小段及山海段等共5,693筆地號土地,總面積587.224公頃,劃定範圍圖及範圍內地段與地號詳如附件。

二、桃園市新屋區海洋客家休閒農業區規劃書(含位置及範圍圖),得至桃園市政府及新屋區公所閱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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