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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二十三條

  • 發布日期:110-04-1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 : 農科字第1100052437號

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二十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 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為完備我國研發成果管理與運用機制,強化我國農業競爭力,並防止我國培育品種與研發技術外流後回銷衝擊國內產業,並考量本案係增訂違規於我國管轄區域外授權實施之相關處置規定,為強化國有研發成果保護且涉及國家公共利益,為儘速達成有效管制效果,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4042。
(四)傳真:(02)2383-2191。
(五)電子郵件:lulu@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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