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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01324897A號
主 旨:修正「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
公告事項:附修正「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1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