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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0-05-0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01324897A號

主  旨:修正「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

公告事項:附修正「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1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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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5-0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