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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0-06-0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00042629A號

主  旨:訂定「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依  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附訂定「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1份如附件。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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