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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

  • 發布日期:110-09-0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6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1101092660號
附  件:如公告事項

主  旨:公告111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

依  據:糧食管理法第1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條第2款。

公告事項:111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為

一、食用品種:臺稉2號、臺稉4號、臺稉8號、臺稉9號、臺稉14號、臺稉16號、桃園3號、臺農71號、臺中192號、臺南11號、臺南16號、高雄139號、高雄145號、高雄147號、臺東30號、臺東33號、臺農81號、臺南19號及臺中秈10號等19種。

二、加工用品種:臺農糯73號、臺稉糯1號、臺稉糯3號、臺東糯31號、臺中秈糯2號、臺中秈17號、高雄秈7號及臺南秈18號。

三、檢附「111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一覽表」及新增推薦之水稻品種「臺南19號」簡介及栽培管理注意事項乙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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