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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白帶魚出口應遵行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0-11-2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01327011號

主旨:訂定「白帶魚出口應遵行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訂定「白帶魚出口應遵行事項」。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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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11-2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