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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搭機入境防疫措施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111-05-1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111334001號

主旨:公告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搭機入境防疫措施注意事項」。

依據: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搭機入境防疫措施注意事項」如附件,自即日起依本公告辦理。

二、違反本公告者,依遠洋漁業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廢止仲介非我國籍船員之資格及沒入保證金。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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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5-13:279